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古物遷運保存案(一)【原卷名:古物遷運保存案】

內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函復故宮古物業經本部與故宮博物院及教育部會商設法運渝正在辦理中,內政部電行政院前奉院長諭由內教兩部負責運漢古物一案查該項古物均係故宮博物院及北平古物保存所經手本部無從知悉又無從清點自難負責保管由宜赴川已派員協同辦理,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摺呈行政院擬定古物運赴各地保存各情形請備案,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摺呈行政院呈報古物在寶雞車站被撞損壞情形並附呈照片九張請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1/26
  • 相關地點
    成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教育文化/-/
  • 相關人員
    蔣鼎文;何鍵;王世杰;蔣中正;林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1/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