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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校調整校址案(二)【原卷名:大專學校調整校址案】

教育部呈行政院據暨南大學呈請示該校南京薛家巷舊址處理辦法一案轉呈鑒核示遵,和平日報總管理處呈行政院謹將接管前中央團部南面房屋及空地等經過情形及無力因此增加負擔各點呈復祈鑒核,南京市政府函行政院秘書處為准函囑查明江寧縣東山鎮土地有無變化一案復請查照,國立暨南大學電行政院再電請准核發上海水電站中訓團分團團址,南京市政府呈行政院據地政局簽呈以准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幹事會函為奉准接收中山路三七五號房屋囑託移轉登記等情呈祈鑒核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1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教育文化/-/
  • 相關人員
    朱家驊;黃少谷;白崇禧;沈怡;黃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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