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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鹽副產品工廠購用自貢犍樂四場(鹵旦)巴(鹵旦)水辦法

衛生署經濟部財政部呈行政院為呈復第二次全國生產會議關於請以合理方法管制自流井製鹽副產品以解決一案管制情形請鑒核,行政院令經濟部財政部衛生署修正管制鹽副產品工廠購用自貢犍樂四場鹼巴鹼水辦法准予備案惟標題修正二字應刪標題下註明年月日修正字樣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6/0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鹽務/
  • 相關人員
    金寶善;翁文灝;孔祥熙;張厲生;宋子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6/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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