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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一處理敵偽存鹽變價款辦法

財政部呈行政院為簡化處理敵偽存鹽變價款辦理手續擬具劃一辦法陳請照准,粵桂閔區敵偽產業處理局電行政院奉飭鹽款專戶入帳嗣准鹽務管理局及財政部電復請核示祗遵,蘇浙皖區敵偽產業處理局呈行政院為奉院頒財政部所擬劃一處理敵偽存鹽變價款辦法擬具意見祈鈞核,財政部呈行政院關於接收敵偽存鹽計價及解庫等項詳細辦法陳請核備,河北平津區敵偽產業處理局呈行政院遵令將接收敵偽存鹽及變價款移交長蘆鹽務管理局接收呈請鑒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06
  • 相關地點
    漢口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鹽務/
  • 相關人員
    俞鴻鈞;宋子文;莫衡;林繼庸;劉攻芸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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