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接收清理敵偽金融機構費用報支辦法

財政部呈行政院為擬呈接收清理敵偽金融機構費用報支辦法草案請鑒核令遵以便通行辦理,財政部呈行政院關於本部接收清理敵偽金融機構費用應事先編列預算事後送審一案列舉困難情形呈請鑒核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1/07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公庫/
  • 相關人員
    俞鴻鈞;宋子文;林雲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