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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江西收復各縣田賦三十一年度減半徵收

江西省政府電行政院呈江西省此次收復各縣被災情況及辦理救濟經過情形,軍事委員會電行政院據贛主席曹浩森電以贛東北地區收復後請將都昌等十四縣田賦地價徵購明令豁免等情請查照核復,財政部糧食部函行政院秘書處查江西省都昌等十四縣本年田賦依照修正戰時土地租稅減免及耕地荒廢救濟辦法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仍應減半徵收以裕軍糈,糧食部函行政院秘書處為江西崇仁縣縣民代表戴子謙電以該縣兩次陷敵且遭水旱懇豁免徵實徵購並先令省飭縣停徵一案抄件通知過部復請查照轉陳,財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關於江西宜黃縣縣民黃蕊香等請豁免該縣本年徵購一案復請查照轉陳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29
  • 相關地點
    泰和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陳儀;蔣廷黻;徐堪;孔祥熙;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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