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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省物資運用會與財政部兩浙鹽務管理局訂購食鹽運銷贛省換取食米案

浙江省政府電行政院為飭本省物資運用委員會與財政部兩浙鹽務管理局商洽訂購食鹽二十五萬擔運銷贛省換取食米一案電請核備,糧食部函行政院秘書處查浙省係屬缺糧省份所請以浙鹽運銷贛省換取食米確有必要似可准予照辦一切交換手續自應由該省府逕行洽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1/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關吉玉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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