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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省電請將中央分配該省縣市田賦撥發實物

福建省電行政院請將中央分配該省縣市田賦撥發實物,糧食部函行政院秘書處為福建省政府電請將中央分配該省縣市田賦撥發實物案奉諭交財政糧食兩部核復等由復請併案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17
  • 相關地點
    福州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蔣夢麟;徐堪;宋子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7/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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