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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建倉積穀辦法(四)【原卷名:省市建倉積穀辦法案】

財政部呈行政院為呈本部所擬各省縣市糧食管理暫行通則田賦徵收實物驗收暫行通則請鑒核示遵,財政部糧食部呈行政院為呈修正各省徵收購(借)糧食交接辦法及四川省徵收征購(借)糧食交接辦法請鑒核備案,河南省政府電行政院呈復奉發田賦徵收實物暫行通則已令發各縣知照請鑒核備查,國民政府令行政院為財政部田賦徵收實物驗收規則業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准備案,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呈送修正江西省倉儲糧食防護及緊急處置辦法請鑒核備案指令祗遵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6/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孔祥熙;蔣廷黻;徐堪;張厲生;李培基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7/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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