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省市建倉積穀辦法(三)【原卷名:省市建倉積穀辦法案】

內政部呈行政院准湖南省政府電請解釋公司學產應否免派積穀一案轉請核示,甘肅省政府呈行政院呈復遵辦積穀一案擬具二十八年度建倉積穀實施計畫一份請鑒核示遵,湖南省政府呈行政院為制定湖南省設置保人民糧倉辦法湖南省保人民糧倉保管委員會組織規程報請備查,糧食部函行政院秘書處為據浙江省臨時參議會建議改善該省各縣積穀徵收規則一案函復查照,江蘇省政府呈行政院呈送江蘇省各縣市三十五年度辦理積穀暫行辦法祈核備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7/17
  • 相關地點
    耒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周鍾嶽;孔祥熙;薛岳;朱紹良;徐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9/2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