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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建倉積穀辦法(一)【原卷名:省市建倉積穀辦法案】

經濟部呈行政院檢同非常時期簡易農倉暫行辦法草案請鑒核示遵,糧食部呈行政院准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電請錄示農倉業法及農倉業法施行條例等由呈請檢發,陝西省政府電行政院電為本省各縣設置民生倉附各項章則及辦法電請鑒核示遵,內政部呈行政院准陝西省政府咨以擬訂更改民生倉辦法一案轉請鑒核備案,湖南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按縣儲糧調劑民食平衡糧價仿古常平倉制設置湖南省糧倉抄同暫行辦法一份呈請鑒核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9/0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翁文灝;孔祥熙;周詒春;谷正倫;蔣夢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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