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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二)【原卷名: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案】

軍事委員會函行政院為函復關於非常時期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呈核案件意見請查照核辦,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奉明令續定湖北省為非常時期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暫行條例實施區域錄令函達查照並轉飭治照,糧食部呈行政院為准貴州省政府咨復該省雜糧苞穀一種及對稻穀折合率已公告管制請查照等由呈請鑒核備案,糧食部呈行政院准福建省政府電復該省雜糧甘藷纖及對稻穀折合率已公告管制請查照等由呈請鑒核備案並轉行軍法執行總監部查照,廣東省政府電行政院據呈關於非常時期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其中有錯漏之處經函准綏署軍法處復稱應行修改各點簽請通飭所屬遵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1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李宗仁;蔣廷黻;徐堪;谷正倫;李漢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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