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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政違法舞弊(二)【原卷名:糧政違法舞弊】

山東濰縣縣城鎮全體地主呈行政院請減輕人民擔負火速電令免於一死,上海閘北民眾代表呈行政院為官商舞弊吞扣戶案奉令傳訊無結果再呈經過祈鑒核准予再令上海市政府傳集全案人證集訊依法嚴辦,糧食部函行政院准通知奉交辦主席代電據報海魯輪偷運麵粉一案查該處呈復情形與原請數量不符亦經分別駁斥並飭切實申復再憑核辦在案檢送原附證件附請查照轉陳,監察院函行政院為續送上海糧食總倉庫主任葉新明等被糾舉案第六兵站總監部接收劣粉現存數量統計表一紙請查照併案辦理,糧食部等呈行政院為奉交監察院監察委員白瑞等糾舉軍糧舞弊一案飭會同澈查核辦具報謹呈經過情形並懇另派得力人員再行澈查俾明真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11
  • 相關地點
    鎮江;青島;天津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張羣;俞飛鵬;于右任;谷正倫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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