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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外匯市場案

國民政府令行政院為關於開放外匯市場一案業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通過交行政院整理文字後逕行公布令仰遵照辦理,財政部呈行政院關於業經核准結購外匯案件自中央銀行管理外匯暫行辦法公布後究應如何辦理呈請鑒核示遵,行政院令財政部在新訂外匯辦法公布日以前凡經本院核准結購外匯而該部尚未及轉洽辦理之案件准仍照原定外匯官價分別結購,財政部呈行政院關於廢止個人申請購買外匯辦法等一案呈請鑒察,行政院令財政部呈為廢止各外匯辦法及命令案准予備案再各該辦法等以前均未報告國防最高委員會此時廢止毋庸轉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2/27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金融/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宋子文;許詩荃;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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