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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縣徵收土地稅暫行規則並開辦土地增值稅案

財政部內政部呈行政院准浙江省政府咨送徵收土地稅暫行規則並另呈擬於本年度起開辦土地增值稅請鑒核,行政院令內政部財政部核議永嘉縣徵收土地稅暫行規則及開辦土地增值稅一案准如所擬辦理,行政院令內政部財政部為浙江省永嘉縣改正該縣徵收土地稅暫行規則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6/2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土地稅
  • 相關人員
    孔祥熙;何鍵;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1/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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