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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工生活補助費領據等均免貼印花

財政部呈行政院准司法行政部函以據廣東高等法院請免生活補助費領據印花稅呈請核准並懇通飭施行,行政院令所屬機關戰時公務員役生活補助費係補助公務員役生活上必需之費用並經正式薪給報酬且有免繳所得稅之規定應即比照食米報銷清冊免予貼用印花,行政院電福建省政府公務員生活補助費及公糧報銷清冊應免貼印花稅,行政院令財政部公務員醫藥生育兩項補助費收據比照生活補助費應准免貼印花,財政部呈行政院為公務人員出差旅費收據擬予免貼印花稅請核准通飭施行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6/2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印花稅
  • 相關人員
    孔祥熙;俞鴻鈞;張厲生;劉建緒;宋子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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