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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第一類營利事業所得稅暨非常時期過份利得稅簡化稽徵辦法

財政部呈行政院為收復區所得稅之處理擬在經濟部未決定資本折算辦法前暫先採用簡化稽徵辦法以為過渡謹檢具修正所利得稅簡化稽徵辦法草案呈請核示,國民政府令行政院修正第一類營利事業所得稅暨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簡化稽徵辦法業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批准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2/2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所得稅
  • 相關人員
    蔣夢麟;孫希文;俞鴻鈞;宋子文;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4/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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