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台灣省澎湖等十一縣市特產稅徵收辦法

財政部呈行政院准臺灣省政府電送澎湖縣海產特產稅徵收辦法請轉呈備案等由呈請核示,財政部呈行政院准臺灣省政府電送新竹縣木材特產稅徵收辦法請轉呈備案一案呈請核示,財政部呈行政院准臺灣省政府電送臺東縣酒精特產稅徵收辦法請轉呈備案等由呈請核示,財政部呈行政院准臺灣省政府電送修正高雄市海產特產稅徵收辦法第四六七八九各條文一案轉請核備,財政部呈行政院准臺灣省政府電送臺南臺北兩縣海產魚類特產稅徵收辦法請轉呈備案等由呈請核示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7/29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賦稅法規
  • 相關人員
    徐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11/2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