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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暨宗教慈善團體價購美國軍用剩餘物資免稅辦法

財政部呈行政院關於楊亞德顧問建議宗教教育及慈善機關購用美國軍用剩餘物品應於免稅一案經飭據關務署擬定學校暨宗教慈善團體價購美國軍用剩餘物資免稅辦法草案核尚妥適可否准予照此施行請鑒核示遵,財政部呈行政院關於學校暨宗教慈善團體價購美國軍用剩餘物資酌予免稅優待一案遵將本部原擬辦法再加研究擬議修改各項呈請鑒核示遵,行政院令財政部呈擬學校暨宗教慈善團體價購美國軍用剩餘物資免稅辦法經提出本院會議決議修正通過請即照案施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1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賦稅法規
  • 相關人員
    俞鴻鈞;孫希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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