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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稅條例

經濟部財政部呈行政院為呈擬礦物稅稽徵處罰條例祈核轉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函立法院據財政經濟兩部呈為礦產稅法及貨物稅則條例核轉立法院審議等情經提出院會議決議通過函請查照審議,經濟部財政部呈行政院為依照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等決議會擬礦產稅條例草案除逕送審查外報請鑒核,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准立法院函為貴院前經立法院審議礦產稅條例函內所稱之根據礦產稅法確係礦業法之誤除已更正外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1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賦稅法規
  • 相關人員
    翁文灝;俞鴻鈞;王雲五;孫科;吳鼎昌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3/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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