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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紹屬七邑公有款產管理委員會組織簡章

財政部呈行政院准浙江省政府電請核示舊紹屬七邑共有之公共款產是否可援照戰前成案准其設置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一案呈請鑒核示遵,行政院令財政部浙江省政府電送舊紹屬七邑公有款產管理委員會組織簡章准予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1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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