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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參議會建議徵收特別捐以完成戡亂

瀋陽市政府呈行政院准本市參議會函送首屆第一次大會決議一提取國人在美存款百分之五十充實軍費二東北漢奸尚未明令查辦為應付目前非常局面應即加速辦理徵用其財產三徵用國內財閥私款四藉國難或光復機會謀利致富者特別捐應多予徵收之轉請核示,財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奉交核復東北行轅政務委員會代電為瀋陽市參議會建議徵收特別捐以完成戡亂工作一案查本案前准貴處通知奉交核復瀋陽市政府呈轉該市參議會同一建議過部當經復請查照在案除錄案電復東北行轅政務委員會查照外仍請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董文琦;俞鴻鈞;王常裕;田韞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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