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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聯合會陳有關改進財政金融意見案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呈行政院為將重要提案擬具節略懇予分發有關主管部採納施行,財政部呈行政院為全國金融機構業務之檢查應由本部統籌辦理其他機關不得直接實施檢查呈請通令遵照,行政院令各機關查財政部為全國金融主管機關所有全國金融機構業務之檢查應由該部統籌辦理早經明白規定在案至軍警各機關如因案有調閱帳冊之必要時應轉行財政部或各該地財政部管理金融機關核辦不得直接實施檢查以免紛擾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1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李銘;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8/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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