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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分年豁免各省田賦補助縣市經費辦法

浙江省政府電行政院本省三十五年度縣預算亟待籌編報載國民政府令收復區各省豁免本年度田賦一年查田賦分配款為各縣歲入之大宗如予豁免明年縣預算無法平衡應如何辦理謹電鑒核示遵,廣東省政府電行政院本省各縣市局三十五年度總預算擬於本月中旬開始審編惟分配縣市國稅款總額暨各稅款額若干及有無特定用途均未奉規定請迅賜電示,江西省政府電行政院各縣三十五年度縣級公糧奉令由中央撥款改發代金其辦法如何乞電示,糧食部財政部會呈行政院為擬訂中央分年豁免各省田賦補助縣市經費辦法草案呈請核示,綏遠省政府電行政院為懇請迅予撥給縣級公糧補助費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9/1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羅卓英;徐堪;俞鴻鈞;李品仙;曹浩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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