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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監兩院咨請徵借孔宋張十億美元案

立法院咨行政院為本院會議議決通過委員白大誠等提議共黨破壞和平國難嚴重擬請向宋子文孔祥熙張嘉璈三先生徵借十億美圓半作軍費半作整理金融基金俟戡平匪亂國土光復後由國庫償還案咨請查照辦理,監察院函行政院為函請對徵借宋子文孔祥熙張嘉璈財產強制執行請查照辦理,外交部呈行政院辦理徵借宋子文孔祥熙張嘉璈財產案商請美國政府代為調查美國銀行之華人存戶美方終以依照該國憲法政府無權強使銀行報告私人存款戶名款項等項致無結果至於徵借一事惟實際上中國政府承允採取或維持必要措施對美國政府並不加以協助執行此項措施之任何義務因是徵借華人在美資產事實上無法執行敬請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5/1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童冠賢;于右任;孫玉琳;葉公超;閻錫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6/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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