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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德僑給養財產處理及遣送案(十一)【原卷名:日韓德僑給養財產處理及遣送案】

廣東省政府電行政院據廣州市韓僑協會請按月借撥經費五百萬元等情電請核示,湖北省政府電行政院奉令飭查集中本省日韓德僑各情形電呈鑒核,江蘇省政府電行政院為前進本省海州徐州兩區日僑管理所經費支出預算書及發放給養清冊等件未奉核示謹再電懇核示飭遵,外交部呈行政院為我已承認奧國政府德僑處理辦法第四五兩條及德僑在華私人產業處理辦法第一條擬予修改呈請鑒核,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東北行營電行政院據日僑俘管理處呈送中共控制區內日僑遣送計畫及給養費表核轉備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1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外交僑務/僑務/
  • 相關人員
    羅卓英;萬耀煌;王懋功;王世杰;熊式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1/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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