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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簽訂平等新約案

外交部呈行政院呈報中和訂約談判經過並請轉呈國民政府特派金問泗為全權代表,外交部呈行政院為中荷新約已經簽字呈報談判經過情形請鑒核,國民政府令行政院中荷條約業經國防最高委員會常務會議決議通過交立法院,外交部呈行政院呈請轉請國民政府特派外交部部長王世杰為互換中荷條約批准約本全權代表,國民政府令為據外交部呈請公布中荷新約批准約本轉請鑒核施行一案指令准予公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外交僑務/中外關係/
  • 相關人員
    張厲生;宋子文;魏懷;孫科;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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