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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中英簽訂平等新約案(二)【原卷名:中美中英簽訂平等新約案】

外交部呈行政院呈請轉請派駐美大使魏道明為互換中美條約批准約本全權代表並頒給全權證書,外交部呈行政院呈請轉請國府派本部政務次長代理部務吳國楨為互換中英條約批准約本全權代表頒給全權證書並重賜簽署批准書,外交部呈行政院關於戰事期間駐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管轄辦法之照會約定於中美新約互換之次日互換,國民政府令行政院據呈請公布中英中美兩約批准約本一案指令准予公布,外交部電行政院中英新約互換批准約本已於五月二十日在重慶本部舉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0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外交僑務/中外關係/
  • 相關人員
    林森;蔣中正;孫科;宋子文;魏懷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5/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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