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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世班禪圓寂案(四)【原卷名:第九輩班禪】

軍政部電行政院秘書處班禪大師儀仗隊應俟戴院長赴康致祭候再行調回,國防最高會議秘書處函行政院准函送蒙藏委員會呈擬班禪圓寂善後辦法經本會議常務委員第七十二次會議議決修正請查照飭遵,蒙藏委員會呈行政院為補編班禪隨侍人員犒慰費概算書送請察核分別存轉,蒙藏委員會呈行政院准趙專使守鈺電報商洽接收班禪行轅武器情形請鑒核備查,趙守鈺呈行政院請調職東返抗敵專使職務並請令馬參贊代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2/06
  • 相關地點
    甘孜;玉樹;康定;重慶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邊政及蒙藏/
  • 相關人員
    吳忠信;何應欽;谷正倫;張鎮;賀耀組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7/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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