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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燬接收敵偽煙毒嚴密監察辦法

國民政府電行政院焚燬收復區各省市接收煙土案希即核議具報,衛生署函行政院秘書處為奉交議關於焚燬收復區各省市接收煙土案復請查照轉陳,內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准通知以北平行營李主任電請焚燬收復區接收敵偽煙毒並請通令華北各省市一律辦理一案已詳擬監察焚燬辦法請轉陳核定由院通令各省市政府遵辦具報嗣後緝獲煙毒仍照查緝毒品給獎處理辦法辦理,內政部呈行政院請通令收復區各省市查報查封毒化機關及煙毒情形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15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煙毒防治/
  • 相關人員
    蔣夢麟;錢大鈞;李宗仁;金寶善;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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