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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行轅所屬禁煙機關經費案(一)【原卷名:成都行轅所屬禁煙機關經費案】

財政部呈行政院為成都行轅請撥匯所屬禁煙監理處一二月份經費及臨時費計四十萬元應否准予照撥呈請鑒核示遵,財政部呈行政院成都行轅所屬禁煙監理處等本年一二月份經臨費共四十萬元已遵令飭請照撥呈復鑒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都行轅電行政院為補編本轅所屬西康禁煙善後督理處等生活補助費及公糧預算請核定飭撥並令趕發一二月份經臨各費希查照辦理賜復,行政院電成都行轅所屬禁煙善後督理處等三十三年度公糧代金案已飭財部提前撥發並按月照撥,財政部呈行政院成都行轅所屬禁煙機構八九月份經臨生補各費及米代金共九十八萬餘元已飭庫照撥呈報鑒核備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都行轅電行政院本轅增加禁煙經費已由院令飭財政部併同原列經費一次撥發一案應請轉飭查案補發俾資維繫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2/20
  • 相關地點
    重慶;西康;西昌;雅安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煙毒防治/
  • 相關人員
    張羣;張厲生;宋子文;蔣中正;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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