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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津禁煙計畫案(二)【原卷名:平津禁煙計畫案】

內政部呈行政院准北平熊式輝電報擬訂查獲毒品獎金標準查所擬似可准其照辦轉呈核示,善後救濟總署函行政院秘書處為准函囑轉飭協助發給北平市監所煙犯口糧一案復請查照轉陳,內政部呈行政院准北平市政府電送焚燬接收敵偽煙毒報告表一案轉呈鑒核,北平市政府呈行政院為呈送本市戒煙示範醫院三十五年下半年度歲出概算書請鑒核賜准追加預算,內政部呈行政院為天津市政府接收衛生器材補給庫敵偽毒品一案呈祈鑒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15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煙毒防治/
  • 相關人員
    張厲生;蔣廷黻;張廷諤;杜建時;何思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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