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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津禁煙計畫案(一)【原卷名:平津禁煙計畫案(附給獎標準)】

內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平津兩市請撥戒煙經費兩案擬請分別酌予核減緊急撥付請查照轉陳核辦,北平市政府呈行政院奉主席手諭嚴禁毒品限三月二十日以前禁絕等因遵經擬具北平市禁煙禁毒暫行辦法暨經費概算呈請核示,司法行政部呈行政院奉交議復北平及天津市政府擬處置煙民辦法案併案呈復鑒核,天津市政府呈行政院為奉令發查封敵偽毒化機關報告表式仰遵辦等因呈復鑒核,天津市政府呈行政院為呈報本市查緝煙毒舉發給獎辦法擬先由財政局墊付五成按旬報請撥款歸墊請鑒核示遵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29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煙毒防治/
  • 相關人員
    熊斌;張廷諤;張厲生;謝冠生;杜建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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