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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請於「六三」節焚燬煙毒

內政部呈行政院為據禁煙委員會呈擬將全部純偽土及部分煙土煙膏連同煙灰併零星案件造具清冊指定地點於本年六三紀念日公開焚毀理合轉呈鑒核示遵,行政院令內政部請於六三節焚燬煙毒一案應先將焚燬煙毒之案由數量及消耗情形詳細列報呈核如六三節籌備不及可延期舉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5/20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煙毒防治/
  • 相關人員
    張厲生;周鍾嶽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5/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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