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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減租案(一)【原卷名:二五減租案】

國民政府電行政院減租政策宣傳大綱可由行政院或主管部逕予辦理毋庸送府核定,社會部呈行政院奉主席電令健全農會組織以澈底推行二五減租謹遵擬定辦法六點一案呈請鑒核示遵,農林部呈行政院呈送三十五年度二五減租調查報告請鑒核備查示遵,社會部呈行政院為籌組二五減租督導團以時效已過且經費困難改用公文督促各省市辦理呈請鑒核,社會部呈行政院為各省市應在三十四年實施二五減租地區尚未大部分未能澈底依法辦理祈通飭各省市政府依法併予三十六年一次補辦完竣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0/3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地政/土地改革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宋子文;蔣夢麟;谷正綱;謝冠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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