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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司及土地價申報處辦理移交暨遣散員工清冊

行政院訓令內政部為地政署己籌備就緒所有該部地政司檔卷圖表及地價申報處之文卷器具房屋應一併點交地政署籌備處接收該司處原有職員並應造冊送由地政署酌量應用,內政部地政署會呈行政院為移交及接收前地政司及地價申報處檔案物品等已點查移交接收清楚,內政部呈行政院關於地價申報處員工遣散費清冊請轉呈援例發給,地政署呈行政院為冊列前地價申報處員工錄用經過情形開具清單,內政部呈行政院奉令查報前地價申報處請發員工遣散費冊內有無繼續錄用人員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5/29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地政/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蔣中正;陳儀;蔣廷黻;周鍾嶽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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