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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救災準備金暫行辦法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關於賑務委員會呈請實施救災準備金法組織保管委員會並乞通令各省政府一體遵照辦理,內政部長呈行政院為奉令據振務委員會呈請實施救災準備金法交內政部及財政部審議並確定實施辦法一案已會商財政政部辦理,賑務委員會呈行政院請將救災準備金實施條例公布立即施行,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明令公布實施救災準備金暫行辦法及救災準備金保管委員會組織條例通令飭知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11/11
  • 相關地點
    河南;安徽;湖北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社會/社會救濟
  • 相關人員
    許世英;宋子文;鈕永建;蔣中正;孔祥熙;林森;汪兆銘;劉尚清;王震;朱慶淵;江守珍;劉鎮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11/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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