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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官學校三十六年度經費案(五)【原卷名:中央警官學校三十六年度經費案】

中央警官學校第四分校電行政院為本分校學生膳食無法維持電請核示,內政部呈行政院據中央警校第四分校呈送三十六年追加經常費預算分配表呈請鑒核備查,內政部呈行政院據中央警官學校東北第五分校編送外事警官班預算呈請核示,內政部呈行政院據中央警校呈送三十六年度追加經常費預算分配表呈請鑒核備查,中央銀行函行政院為中央警校第二批留學生九個月生活費及返國旅費已先結購美金一萬四千餘元餘俟續結請轉陳備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09
  • 相關地點
    北平;瀋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警政/
  • 相關人員
    張羣;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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