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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官學校三十六年度經費案(四)【原卷名:中央警官學校三十六年度經費案】

內政部呈行政院據中央警校重慶第三分校代電為該分校擬裝置自來水管水池編具追加概算及圖案估單請核轉等情除將原圖代為更正擬具工程數量校正表指飭遵照,中央警官學校第三分校電行政院為本分校正科十八期學生畢業分發旅費時間迫切電請迅予核發以利分發,內政部呈行政院據中央警校為呈送中央警官學校第三分校墊發張表東等九員資遣費追加預算書八份乞核歸墊,內政部呈行政院為警三分校編餘人員分發四川無法安置擬予資遣費一併造具預算呈部核轉並飭先行墊發以免拖延,內政部呈行政院據中央警校呈送三十六年度六月份追加學員生膳食費預算分配表呈請鑒核備查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05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警政/
  • 相關人員
    張厲生;張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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