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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計畫案(二)【原卷名: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計畫案】

福建省政府呈行政院奉令發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辦法原則仰依限擬定實施計畫程核等因尊擬實施計畫請察核令遵,福建省政府呈行政院奉令發修訂本省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計畫及審查意見除遵辦外分別陳述請核示,內政部呈行政院准福建省政府咨送該省三十年九至十二月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情形報告表囑查收核轉一案呈請鑒核備查,貴州省政府呈行政院為呈送貴州省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計畫草案請鑒核,貴州省政府呈行政院奉鈞院電飭江原擬本省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計畫草案關於國民兵團編組及縣各級民意機關之籌設補擬呈核等因呈請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12/1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民政/行政組織
  • 相關人員
    何應欽;張治中;周鍾嶽;劉建緒;吳鼎昌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1/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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