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山東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二)【原卷名:山東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

山東省政府呈行政院為奉令以本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已奉准備案等因謹臚陳意見呈請鑒核示遵,山東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據本府會計處簽陳該處編制應行修正各點請轉陳核示一案請鑒核示遵,山東省政府電行政院為本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業奉院令修正核定惟尚有疑義數點電請解釋見復,山東省政府呈行政院為前請修正本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關於秘書處等部分一案請迅賜核示,山東省政府呈行政院為遵令將本府各廳處薦任科員員額訂入本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請核轉備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14
  • 相關地點
    濟南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民政/行政組織
  • 相關人員
    王耀武;徐堪;張厲生;周詒春;彭昭賢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2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