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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實施促進會攝製影片經費暨員工生補費

國民政府令行政院為抄發憲政實施促進會兼職人員支給津貼暨交通費標準表轉飭遵照,國民政府令行政院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加聘委員一百四十人應支本年九至十二月份薪津擬在原核定之預算內統籌支付應准備案分別轉飭遵照,行政院令財政部關於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兼職人員支給津貼及交通費自十月份起增加一倍案業奉核准令仰遵照,國民政府令行政院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為攝製憲政宣導影片所需經費擬在該會預備費及節餘項下動支一案經交主計處核復尚屬可行應准如所擬辦理,總統府秘書長函行政院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先後來函為本會委員未經調任或轉任其他職務者紛囑轉請發給六月份薪津請轉陳照案加撥一案經轉奉批交行政院轉行主計部核議具復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27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蔣夢麟;吳鼎昌;孫科;張羣;于右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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