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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口市三十七年度經費

漢口市政府呈行政院為准市黨部電請撥發市總收入百分之一作社會事業費案請鑒核示遵,財政部呈行政院審核漢口市三十七年上半年度總預算案抄同原電等件請鑒核,漢口市政府電行政院本市自治人員生補費請撥補,漢口市政府電行政院為本市三十六年下半年度及三十七年上半年度總概算請迅賜核定,漢口市政府電行政院核定本市七至十二月生補費尾款請飭庫迅速撥發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張羣;徐會之;俞鴻鈞;徐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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