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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三十六年度縣市預算(一)【原卷名:江蘇省三十六年度縣市預算】

江蘇省政府呈行政院准省黨部函請通飭各縣市政府遵照中常會決議除將社會事業費按地方總收入百分之一編列外並將民報補助等費一併列入三十六年度預算一案轉請核示,江蘇省政府呈行政院檢送本省核定江寧等二十一縣三十六年度地方總預算書暨原概算書請鑒核備查,江蘇省政府呈行政院檢送本省核定南匯等五縣三十六年度地方總預算書暨原報概算書請鑒核備查,江蘇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檢送本省核定江都等十縣三十六年度地方總預算書暨原概算書呈請鑒核備查,江蘇省政府呈行政院送本省代編如皐等十三縣三十六年度地方總預算書請鑒核令遵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09
  • 相關地點
    如皐;鹽城;高郵;淮安;淮陰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王懋功;宋子文;蔣夢麟;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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