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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三十七年度經費(二)【原卷名:江西省三十七年度經費】

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本省三十七年上半年度新興事業費經另編概算檢同是項概算呈請核定並提前照數劃撥俾利進行,財政部函行政院為奉交核贛省府請將原列省會警察局生補費及省參議會建築費仍列入省總預算一案未便照准,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為准省參議會函復以本省三十七年上半年度省總概算經審查大致尚合請轉呈鑒核,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本省省會警察局本年度一至六月份應需員工長警生活補助費追加歲入歲出總預算書乞准予照數追加並示遵,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關於增撥江西電工廠等單位三十六年度資金案編具本省三十七年上半年度第二次追加歲入歲出預算呈請鑒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27
  • 相關地點
    南昌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胡家鳳;張羣;俞鴻鈞;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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