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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三十六年度經費(二)【原卷名:江西省三十六年度經費】

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為三十五年度國庫收支結束後各費類應付各款均經核明為已發生而未清償之債務應准轉帳繼續撥付理合繕具數目表呈請核准照辦,行政院電江西省政府據該省電請撥發新興事業六十億元一案酌予提前撥發,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奉令核定本省三十六年度省總預算遵經整理付印並按照本省實際情形編具追加追減預算檢同預算書呈復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11
  • 相關地點
    南昌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王陵基;張羣;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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