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地政署三十四年度經費(二)【原卷名:地政署三十四年度經費】

地政署呈復行政院關於本署賬簿以未及印製登載及奉令核定款項領到後即行冲帳等故未能按時登記,財政部呈行政院奉令飭撥地政署續辦各省地籍整理經費已飭庫撥發,地政署呈行政院為各省上年度業務次第結束原有人員急待款項開辦工作請准照本署原列各該省經費支給,地政署呈行政院三十四年度本署主管普通歲出臨時費分配預算原則及廣東等六省地籍整理經費數目表,地政署呈行政院為奉令以湖南省重印土地所有權狀印刷費三十萬元在地籍整理預備費項下動支呈請在湖南省地籍整理經費內開支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8/28
  • 相關地點
    廣東;江西;浙江;西康;安徽;湖北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蔣夢麟;鄭震宇;宋子文;張厲生;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1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