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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年度縣市社會事業費

福建省政府電行政院為本年度各縣市地方總預算所列社會事業費如何處理乞示遵,社會部呈行政院為請通令各省市政府將三十七年度縣市社會事業費仍照案列入預算撥歸縣市社會科局領用乞鑒核示遵,湖南省政府電行政院三十七年度縣市黨部社會事業費等可否列入地方總預算祈鑒核示遵,四川省政府呈行政院據蒲江縣政府呈轉民青兩黨函請劃撥社會事業費呈請核示,安徽省政府電行政院為縣市社會科局事業經費是否由縣市政府支用另列科目乞核示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06
  • 相關地點
    福州;南京;南昌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谷正綱;劉建緒;翁文灝;李品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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