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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度各省市預算(十六)【原卷名:三十五年度各省市預算】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立法院議決通過山西雲南等省市各項追加預算書案應准分飭施行,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本府主計處審擬西康等四省市三十五年下半年度地方歲入歲出總預算四案應准備案,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度國家普通歲出江西等省市追加預算業經立法院議決通過應准分飭施行,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立法院議決通過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度浙江等省市及三十五年度江蘇等省追加預算十七案應准分飭施行,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立法院議決通過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度國家普通歲出甘肅等九省追加預算書案應准分飭施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23
  • 相關地點
    湖南;北平;貴州;廣東;河北;安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張羣;孫科;于右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9/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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