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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縣長遺失印信公款槍械密碼地圖等公物之懲處

浙江省政府呈行政院據民政廳呈為各縣長保管印信公款槍械密碼地圖等公物以不盡職而委棄致資敵者應援引何項條文嚴加懲處祈轉呈核示等情仰祈鑒核示遵,軍政部呈行政院為縣長遺失印信公款槍械密碼地圖等公物應如何懲處一案謹將本部審核縣長遺失槍械密碼地圖部份意見呈復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1/10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總綱/
  • 相關人員
    黃紹竑;何鍵;何應欽;孔祥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6/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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